刘先生咨询电话 腾讯Q 一、我国有关着作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着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着作权法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着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二、补充解释其他国家相关着作权的保护年限以及相关知识: 关于着作权的保护期限,各国一般根据其本国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情况确定。从着作权立法的历史来看,通常早期的着作权立法保护期较短,20世纪后的保护期较长;发展中国家保护期较短,发达国家保护期较长;一般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保护期较长,摄影、实用美术作品、录音录像作品和电影作品的保护期较短。根据《伯尔尼公约》的*7条的规定,各公约成员国对一般作品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对电影作品的保护期为作品公之于众后的50年或者作品完成后的50年;对摄影作品和实用艺术品的保护期不低于作品完成后的25年。欧盟成员国的着作权法和美国版权法规定的着作权保护期限现在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70年。由于着作人身权和着作财产权的性质不同,各国着作权法和国际公约对着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强调保护作者的人身权,因而规定作者人身权的保护期是无限制的、*的;英美法系国家和少数大陆法系国家规定着作人身权的保护也是有期限的,或为延长至作者死亡后一段时间或与着作权财产权保护期相同。 我国着作权法对着作人身权和着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根据着作权法*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即这三项权利*受法律保护。作者的发表权由于与作者行使着作财产权密切联系,着作权法作了另行规定。根据着作权法*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 刘先生咨询电话 腾讯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