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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勤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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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2016.3.4
  • 公司地址: 上海市 普陀区 白玉路454号506室
  • 姓名: 刘**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着作权拥有者享用什么权力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版权申请服务
  • 发布日期:2016-03-02
  • 阅读量:233
  • 价格:101.00 元/1 起
  • 产品规格:咨询电话13052517997
  • 产品数量:11.00 1
  • 包装说明:腾讯QQ937911428
  • 发货地址:上海闸北共和新路  
  • 关键词:着作权办理,注册公司,代理记账

    着作权拥有者享用什么权力详细内容

    刘先生咨询电话   腾讯Q 
    着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刘先生咨询电话   腾讯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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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上海勤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网站, 具体地址是上海市普陀区白玉路454号506室,老板是111。 主要经营上海勤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中国着名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之一。公司目前拥有一批具有律师资格;**、商标代理资格并具有知识产权法律经验的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这使得我公司除了能为客户的**、商标、版权、公司注册、提供专业的代理服务外, 还能为企业提供*的知识产权战略顾问。。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上海知识产权申请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